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共宣恩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实施“贡水英才”计划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宣人才发〔2022〕1号)精神,通过通过个人申请、企业申报、主管部门初审推荐等程序,共收集到18份申报资料,经宣恩县委人才办审核,拟认定江世华、黄俊2人为D类人才;拟认定龙刚成、刘江等7人为E类人才;拟认定何义勇、刘小春等9人为F类人才。现将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年1月13日至1月20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1月20日前向县委人才办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如实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监督电话:0718-5832130。
中共宣恩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