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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宣恩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人才公寓拟入住对象名单公示

发布时间:2023-03-20    浏览次数: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根据《中共宣恩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实施“贡水英才”计划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宣人才发〔2022〕1号)精神对首次引进的E类及以上层级人才、高考第一分数段本科生,本人及其共同生活成员在县城规划区内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连续3年免租入住人才公寓(C类及以上层级人才不受免租年限限制)。

通过个人申请、单位申报等程序共收到县畜牧中心彭鼎等5人的申报材料。经宣恩县委人才办审核,符合人才公寓入住条件现将符合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320日至325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325日前向县委人才办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如实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监督电话:0718-5832130

 

 

中共宣恩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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