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根据《中共宣恩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实施“贡水英才”计划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的通知》(宣人才发〔2022〕1号)精神,“对首次引进的E类及以上层级人才、高考第一分数段本科生,本人及其共同生活成员在县城规划区内无自有住房的,可申请连续3年免租入住人才公寓(C类及以上层级人才不受免租年限限制)。”
通过个人申请、单位申报等程序,收到宣恩县人民医院田议方的申报材料。经宣恩县委人才办审核,符合人才公寓入住条件,现将符合对象名单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年3月22日至3月28日)。
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3月28日前向县委人才办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如实提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监督电话:0718-5832130。
中共宣恩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2日